福建省原副省长张志南案一审开庭
新华社电 2021年5月20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张志南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6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志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用地审批、获取补助及银行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32.8758万元。2007年至2017年,张志南在其负责审批的相关项目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1.4864477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