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探索路径

20210611期来自:广西日报

先行先试、作出示范

—就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访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新华社记者 安 蓓 谢希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10日发布。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为什么选择浙江?有何重大意义?记者10日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解决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坚定决心,为浙江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强大动力和根本遵循。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始终朝着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懈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为新发展阶段推动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共同富裕作出重要部署,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努力,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

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发展质量效益有待提高,居民生活品质还需改善,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各地区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也不尽相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迫切需要选取部分条件相对具备的地区先行示范。

通过改革在浙江率先形成促进共同富裕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能够为全国其他地方促进共同富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兼具基础和优势、空间与潜力

问:为什么选取浙江省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

答:首先,浙江省情具备开展示范区建设的代表性。浙江面积、人口具有一定规模,有“七山一水二分田”,有2个副省级城市、9个地级市和53个县(市),既有城市也有农村,农村户籍人口占一半。

其次,浙江具备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基础和优势。一是富裕程度较高。2020年浙江生产总值为6.46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

超过10万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63倍。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连续20年和36年居全国各省区第1位。二是发展均衡性较好。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1.96,远低于全国,最高最低地市居民收入倍差为1.67,所有设区市居民收入都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三是改革创新意识较为浓烈。浙江探索创造了“最多跑一次”等多项改革经验,创造和持续发展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较强改革和创新意识便于大胆探索和及时总结示范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制度模式。

最后,浙江开展示范区建设的空间和潜力较大。浙江在优化支撑共同富裕的经济结构,完善城乡融合、区域协调的体制机制,实现包容性增长的有效路径方面还有较大探索空间。如何正确处理好稳定扩大就业与技术进步的关系,有效破解用地不足、资源约束等矛盾,形成先富帮后富、建立有效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的长效机制,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浙江有迫切性也有条件进一步探索创新。

(下转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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