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风貌提升要“搞就搞好”

20210609期来自:广西日报

连 山

据《南宁日报》报道,近期印发的2021年度《广西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称,要以“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或村庄设计为引导,开展村庄整治和建设;编制当地农房建设图集,供农户新建或改造农房选用,实现带图报建。

自2018年我区全面启动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以来,农村变得越来越漂亮了,实效也有目共睹,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今年工作将按《方案》提出的“全域整治、突出重点、搞就搞好、逐步拓展”基本思路推进,而确保“搞就搞好”需要更多实用选项。只有坚持规划先行、质量第一、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编制规划,主动探索更多农村建设改造新路子,才能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近年来,为了提升整治乡村风貌,各级政府围绕农房建设改造,出台多项政策规定,涉及土地、规划、建设、外观、材料等方方面面。惠民政策很多固然是好事,但是政出多门,如果不注意政策执行的方式方法,或会导致不必要的扰民。

比如,农房建设是提升乡村风貌的一个重要因素。乡村遍布各类粗放式农房建筑,不仅影响村容村貌,也制约了乡村健康发展。而整治提升工作的开展,又涉及规划、城乡、国土、环保等部门,以及农、林、草等空间资源要素规划,如果还是各干各的,规划难免因条块分割而没有规矩、平生冲突。

建设美丽乡村、提升乡村风貌,归根结底是解决“三农”问题,而不是为了“造盆景”“赢面子”,必须立足现有基础、现有实际,不能搞大拆大建,为“面子工程”伤害农民切身利益。

乡村风貌提升也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需要更多“多规合一”的实用选项。这需要在村庄整治和建设过程中,综合考虑各项规定、协调好各方诉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广泛征集改造意见,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突出实用性和便利性,如此,才能避免重复投入与建设,提高乡村整治效果。

乡村风貌提升也不是一时一地之事,需要有系统的思维、长远的眼光、长久的规划、长期的作为。在推进各项工作中,多方参与、群策群力,不但可以探索多规合一,也可以考虑多部门基础数据合一、多项技术标准合一、多个目标指标合一,搞就要搞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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