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绪静:本院受理(202……

20210521期来自:广西日报

余绪静:本院受理(2021)桂0481民初1259号原告覃瑞兰诉被告余绪静(男,1980年6月2日出生,汉族,广西岑溪市人,住岑溪市马路镇中林村中林一组3号,公民身份号码:452421198006022610)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法律文书上网公布告知、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8月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南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岑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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