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职人员宣誓条例今日刊宪公布

20210521期来自:广西日报

据新华社香港5月20日电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20日根据香港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签署经立法会通过的《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下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1日刊宪公布,之后正式生效。

林郑月娥表示,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对特区公职人员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也是参选或出任该公职人士的根本义务和责任。条例为公职人员的宣誓首次订立非常明确的法定标准,为维护“爱国者治港”原则踏出重要一步。

条例清晰订明了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含意,引入香港区议员就职须作出宣誓的规定,明确宣誓要求,统一监誓人的安排,完善处理违反誓言情况的机制,以及就相关情况在公共选举中加入参选限制。

林郑月娥说,要全面准确落实“一国两制”,必须依照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办事。条例完善了香港基本法规定的宣誓安排和有效处理公职人员宣誓就职后因从事违反誓言的行为而须承担的法律后果,有助于“一国两制”的贯彻实施。

条例草案在2021年3月17日提交立法会首读和二读,并于5月12日在立法会三读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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