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所负责人王黎明

20210521期来自:广西日报

本报记者 潘云锋

2020年6月8日,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所接到辖区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说,杨某在某公司务工时死亡,他的妻子带着家属上门讨说法,双方始终谈不拢赔偿的事,事态极有可能进一步激化。

司法所负责人王黎明赶到现场面对面进行调解。杨某妻子和家属听完王黎明的解释,最终同意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赔偿金额。但公司认为杨某在工作时间死在去厕所的路上,而非工作岗位,他们没有责任。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王黎明放弃周末休息,请来律师组织双方再次调解。他一再上门,和公司几个股东讲情、讲理、讲法。连续奋战7天后,公司追加了赔偿金,杨某家属也做出了让步,双方顺利达成协议。

在王黎明看来,调解工作是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的“平衡器”。有一起调解案件至今让他记忆犹新:去年3月16日,上海某公司向司法所提交了一份调解申请称,该公司(收购商)与某能源公司(中间商)签订了一份4500多万元的汽油购销合同。作为供货商的海南某公司,以中间商没有支付完所有货款为由,不许收购商卸货。船上装载的汽油是易燃物,已滞留在钦州港海域20多天,加上又是疫情期间,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王黎明及时召集三方面对面调解,三方最终签订和解协议。

劳资纠纷是王黎明经手较多的调解案件。今年春节前夕,他带领干警联合劳动监察部门,成功调解6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为97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80多万元。“看着农民工兄弟们拿回了工钱,开开心心回家过年,我跟他们一样高兴!”王黎明说。

多年来,王黎明以扎实的工作守好社会和谐第一道防线,获得了一系列荣誉:钦州市十佳人民调解员、全区优秀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他带领的钦州港区司法所被评为全区先进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荣立集体三等功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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