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离岗带孩子就医遇车祸不算工伤

20210526期来自:安徽科技报

问:我在上班期间接到5岁女儿摔伤的电话后,在没告知其他人的情况下准备回家送女儿就医,不料途中发生车祸。我申请工伤认定被拒绝,理由是我擅自离岗不予认定工伤。请问该理由合理吗?

答:《工伤保险条例》中已明确工伤界定为“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你在上班期间,接到女儿被摔伤的电话后“没有告诉任何人便匆匆离岗”,表明你没有履行请假手续即没有得到公司的认可,即从时间和程序上都不属于下班时间,不具备“上下班途中”的要素。另外,你所受伤害并非由于“工作原因”,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与之对应,依此规定你也不在其列。因为你只是为了“将女儿送医”,由此出现的伤害与你在公司的本职工作无关,即不具备“因工作原因”的要件。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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