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裁判向“刷量”说不

20210608期来自:安徽日报

韩小乔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全国首例“暗刷流量案”,释放出加强互联网法律规制、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信号。

真实流量有助于公众筛选内容、关注热点、发现趋势,也成为判断网络产品市场价值、影响力、发展潜能的重要因素。近年来,从“刷单炒信”到“饭圈打榜”,从有偿删帖、有偿水军到“暗刷流量”,流量造假、数据买卖愈演愈烈。这不仅混淆公众视听,污染数据真实性,也扰乱了网络经济秩序,违背了公平诚信原则,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流量造假,互联网加快发展、新媒体快速涌现并非根本原因,而是一些人以低成本攫取流量高收益的冲动。如果将流量完全交由市场、不加监管,很容易导致市场失灵的状况。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流量造假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及相关网络管理法规明文禁止的非法行为。但由于“刷量”“刷单”技术手段隐蔽、复杂,现行法律对相关细节规定尚不明确,惩戒力度不够,给了不法分子钻空子的机会,也有不少人对“刷量”“刷单”违法性认识不足。在此背景下,以司法裁判定标尺、明边界、促治理,引导公众正确对待和使用流量,尤为重要。

2017年,国内首例刷单入刑案件在杭州宣判,组织者被判“非法经营罪”。2019年,首例视频网站“刷量”案件在上海宣判,被告因不正当竞争被处罚款。在全国首例“暗刷流量案”中,双方因“暗刷流量”交易签订“合同”,乙方以完成了约定任务而甲方拒绝支付费用为由,提起违约之诉。法院判决指出,此交易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对双方当事人违法获利予以收缴。由此可见,法律对流量和数据造假行为的否定评价,给那些企图钻虚拟产业空子的非法经营者敲响了警钟,也有助于树立正确价值引导,保障互联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流量本无对错,但若以违法方式从中牟利,必然受到法律制裁。法律保护个人合法权益,但绝不保护“刷单炒信”、身份盗用、“薅羊毛”等网络灰黑产业所生之利。面对网络蓬勃发展,互联网纠纷不断发生,传统治理模式相对滞后,监管难度持续提升,相关部门急需通过个案裁判确立行业规范和行为标准,推动个案裁判规则转化为立法规范、政策要求和行业自治规则。此次发布案例中,不仅有“全国首例暗刷流量案”,还有“全国首例区块链存证案”和“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案”等互联网领域典型案例。坚持对一些前沿司法问题做出积极回应、对一些细节做出解释说明,把每一个典型案例的审理变成一堂有内容、有态度的法律公开课,既妥善处理纠纷、维护个案公正,又确立司法规则、明确权利义务,不断强化司法裁判引领示范作用。

在尊重行业发展规律前提下,要运用法律手段提高治理能力,为网络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制度环境。一方面,加强执法宣传力度,让公众知晓互联网领域技术应用的法律边界;另一方面,加大监管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震慑不法分子,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法为名,让流量回归正途,让每一个参与互联网的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造蓬勃发展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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