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

零容忍为消费系紧“安全带”

20210607期来自:安徽日报

本报记者 彭园园

啥是缺陷产品?这里的“缺陷”,指的是生产者因设计、制造等方面原因,造成某一批次的产品存在危及消费者健康、安全的隐患。

在市场监管过程中,遇到缺陷产品,有关部门通常会要求生产者对已销售的缺陷产品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产品安全隐患,召回措施主要包括补充或者修正警示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例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的通告指出,“三只松鼠”一批次开口松子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指标检测超标。“三只松鼠”第一时间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处理。

对缺陷产品零容忍,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并发布《安徽省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办法》,家具家电、学生用品、儿童玩具等,一旦存在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缺陷,都将被依法召回,进一步明确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与分工,以及生产者落实缺陷消费品召回的主体责任,规范缺陷消费品主动召回程序,强化召回工作中违法行为的处理,以保障消费者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办法明确,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管理本省行政区域内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可能存在足以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影响范围较大的缺陷消费品调查工作,负责依法统一向社会公布全省消费品缺陷信息及召回相关信息。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收集消费品缺陷信息,根据缺陷消费品生产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召回申请,由省市场监管局审批并在网站上统一发布生产者召回计划等相关信息。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相关技术机构提供缺陷分析研判、缺陷调查等技术支撑。

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生产者确认消费品存在缺陷并主动实施召回的,应当立即停止该消费品生产、销售、进口,通知其他经营者停止销售;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材料,并在国家缺陷产品召回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注册备案。”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在消费品召回中的违法行为,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对责令召回的,将其情况及行政处罚信息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缺陷产品召回,作为一项涉及产品安全的事中事后处置措施,为相关企业提供了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引发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改进的救济途径。而产品缺陷的发现则主要依赖于产品的市场表现和消费者的使用反馈。因此,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遇到产品安全事故、故障或发现产品可能存在缺陷时,应积极向省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进行报告和反馈,以便工作人员更加及时、准确地开展缺陷调查和召回监督工作;在使用产品前,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了解产品风险和隐患,从而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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