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情·津南印记◆

20210610期来自:天津日报

姜德玉

姜德玉(1903—1996)小站镇坨子地村人。新中国成立前以打苇子为生,后在坨子地村开荒种地并租种地主土地。1951年,他带领8户农民组成互助组,水稻亩产达410公斤,被评为全国水稻丰产模范互助组。1952年成立由17户组成的初级农业合作社,1953年发展到23户,采取定额管理,实行包工制,当年平均亩产445公斤,丰产田亩产514.5公斤,全社共收获稻谷15.4万公斤,社员收入显著提高。1955年12月,成立幸福之路集体农庄(即高级社),当选农庄管委会主任。实行按劳取酬,取消土地分红,推动了农业发展。1957年,全社种稻12052亩,总产511.3万公斤。幸福之路被评为全国水稻丰产社,受到中央人民政府的嘉奖。先后被评为天津县模范社代表,天津市劳动模范和全国劳动模范。

1951年,华北农业科学研究所曾在《农业科学通讯》上介绍他的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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