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进入倒计时

20210609期来自:天津日报

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流程

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将于2021年6月30日结束,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您,逾期未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请按时年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规定,我市2020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依法履行年报公示义务,应于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2020年度年报。

第一步:访问网站

网址1: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credit.scjg.tj.gov.cn)

网址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网址:tj.gsxt.gov.cn)

第二步:登录年报系统

进入年报页面后,通过“企业联络员登录”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方式完成身份认证,报送公示年报。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公示其年报内容。选择不公示年报的,应当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第三步:填报年报信息

要逐项填写、逐页保存,全部填写完成后,须点击“提交并公示”,完成年报公示。

第四步:年报结果查询

完成年报后,登录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查询到年报记录。

填报年报注意事项

一是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自2020年度年报开始,大型企业应当在年报事项中填写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并向社会公示。

二是今年继续开展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实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海关、统计、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相关部门的年报咨询电话已发布在年报系统登录页面下方。

三是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不法分子利用提醒年报公示,诱导登录钓鱼网站链接,套取银行卡号及验证码等信息时,请提高警惕,谨慎对待,防止上当受骗。

年报事关信用

“任性者”将面临失信风险

一是对未按规定报送公示年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将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信用风险等级降低为“警示”,并向社会公示。

二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风险等级被降低为“失信”,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三是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各行政机关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并依法采取限制或者禁入的惩戒措施。市和区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取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监督检查等工作中,亦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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