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春华在调研《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时强调

让文明行为成为社会风尚

20210601期来自: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 徐丽)日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深入河东区、河北区,就《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

靖江路站是地铁2号线与5号线的换乘站点,早晚高峰时段共享单车使用数量较多。段春华实地察看了电子围栏管理状况,仔细询问了运营维护情况。在意式风情区,具体了解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商贸旅游规定的落实情况。座谈会上,听取了市交通运输委、市文化和旅游局、河东区、河北区负责同志和有关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汇报。

段春华在调研时指出,我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19年5月实施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果,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升。要不断巩固

深化条例的实施成果,让文明行为成为社会风尚。一要强化问题导向,聚焦影响条例实施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较真碰硬,一抓到底。二要强化执法力度,严格落实法定责任,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要强化宣传教育,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传播文明理念,倡导文明习惯,努力营造全社会促进文明行为的良好氛围。

今年5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连续第三年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宝明带领执法检查组,采取集中检查与随机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社区、商场、文化设施、交通枢纽等点位,逐项核查了近两年来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指出新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执法部门及时认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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