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厂家电池不合格、小区没有充电设备、充电桩用电价格贵……

电动自行车充电隐忧如何破解

麒麟电池爆炸致四人受伤

20210527期来自:天津日报

5月10日,成都一电动自行车违规进入电梯后爆燃,同乘的五人受伤,包括一名婴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其实,在不久前,我市河北区也发生了一起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过程中爆燃事故,四人受伤。全国多地出现的电动自行车在家中充电自燃事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短短几秒钟,提供出行便利的电动自行车变成了致命的“炸弹”。消防部门早就明令禁止电动自行车上楼,但是,记者在我市采访中发现,此项禁令至今形同虚设,隐患依旧存在于我们身边。

天津铁塔工作人员试验小区梯控系统

■本报记者 黄萱 韩爱青 高立红 摄影 王倩

4月20日晚,家住河北区建北里的杨先生和往常一样回家吃饭休息。19点30分左右,杨先生将电动自行车上的电池取出放在厨房充电。“事发时我在屋里吃饭,我爸和两个朋友在客厅聊天。”大约21点50分,杨先生闻到一股味道,以为是煤气漏气,于是来到厨房。他听到电动自行车电池发出轻微“呲呲”的声响,想将电池的插头拔下来时,电池的声响变大,并冒出黑烟。手伸出去的一瞬间,电池爆炸了。“爆炸发生,我下意识地往后仰,伸出去的手想要收回来都没来得及,炸得太快了。”

电池爆炸造成杨先生右侧面部、耳朵、右臂及双手都有不同程度的烧伤,医院鉴定烧伤面积为百分之四。客厅的三人也无一幸免。杨先生父亲的面部、脖子和手腕有轻微烧伤,另外两名朋友的面部都有烧伤,其中一人被医生告知会留下永久疤痕。

距事发已经过去一个多月时间,杨先生的手臂和双手被烧伤的痕迹依然清晰可见,暗红色的皮肤和伤口给杨先生带来了恐怖的记忆。而杨先生的家里也是一片狼藉。厨房已经完全炸毁,墙面和房顶被大面积灼烧,看不出原本的颜色,橱柜、煤气灶、家电等面目全非。客厅和两间卧室也被熏黑。杨先生估算,财产损失9万余元。由于与厂家赔付的金额差距较大,杨先生对麒麟牌电池的生产厂家提起诉讼,目前河北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

爆炸的电池是杨先生半年前购买的新电池,为麒麟牌。“虽然牌子不大,但在天津卖得还挺不错。没想到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杨先生说,“虽说电动自行车不让在家里充电,可小区里根本没地方充电,让我怎么办?”

记者在南开区五马路电动自行车一条街询问了几个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和维修商,均称没有麒麟牌的电池。其中一个商家带领记者来到店内,在一个箱子里看到了麒麟牌电池,商家告诉记者:“箱子里装的是车主退回来的电池。以前卖过,但质量不行,现在不卖了。”

记者联系上麒麟牌电池的生产厂家河北龙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但他拒绝透露姓名,他说:“任何品牌的电池都不能保证不出问题,这是个概率问题。使用时间长或者充电时间长都有可能出问题,出问题我们会积极解决。”记者询问概率是多少,该负责人称两万分之一,对于该品牌电池的销售数量,他并不愿透露具体数字,只说是几万个。“我们估算杨先生的损失也就一万元多点,就燎了点汗毛而已,他要是想讹我们,让他走法律途径吧……”

2019年9月应急管理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通知,要求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加强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我市多个小区的明显位置都张贴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的警示牌: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楼内(户内),禁止在楼内为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一旦发生火灾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

然而,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我市多数小区内没有地方存放电动自行车,即使有地方存放,大多也没有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或充电设备少无法满足需求等,很多市民无奈地选择将电动自行车推上楼,或是拎电池上楼充电,电动自行车的上楼禁令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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