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 住院、陪护人群核酸检测

由患者住院医疗机构采样和检测

20210520期来自: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徐杨)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人员保障工作,原则上自今年6月1日起,符合《天津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实施方案》中免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的住院、陪护人群,其核酸检测由患者住院医疗机构采样和检测。

市卫生健康委要求,自今年2月10日停止收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后,相关费用保障按照市防控指挥部《关于明确发热门诊患者和新住院患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金保障渠道的通知》执行。各医疗机构要立足于优化就医流程、改善就医体验、改进医疗服务水平,发挥多部门联动机制,做好政策宣传、沟通解释、协调等工作。确保每位工作人员准确掌握相关要求,对就医患者及家属做好沟通解释;明确告知就诊人群有关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人群停止收费相关条件和要求;对于“愿检尽检”人群做好相关提示工作,有人员为办理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手续或陪护而进行核酸检测,要提前告知其核酸检测费用规定等政策规定。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管理,持续提升检测质量,保证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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