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系列评论

全面准确解读精神 协同推动贯彻落实

20210609期来自:中国教育报

訾鸣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发布。这是全面依法规范和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重大举措,对推动民办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现代民办教育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修订后,民办教育从业者都期待能在条例中找到各自关心的核心关键问题的处理原则和方向,但鉴于价值判断多元、利益诉求多样的客观现实,以及在推进分类管理改革过程中出现诸多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对条例精神的解读难免出现多样性和复杂性。所以,推动条例贯彻落实需要全面正确解读。

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要针对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全面深入介绍条例修订背景、目标任务等,积极引导国内舆论。要充分发挥条例修订工作参与者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围绕国内外舆论关切,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阐释条例精神,提升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要善于运用媒体,坚持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原则,做好政府与民办学校举办者、管理者、学校师生以及社会公众的沟通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要重视收集反馈信息,减少误解猜疑,稳定预期。

民间力量解读条例精神要客观理性。民间力量和社会各界在解读条例精神时,要忠实于条例修订意图,准确理解条文原意;要坚持正确导向,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客观理性,注重以条例修订工作参与者的解读为参照,帮助从业者准确把握行业动向与变化趋势;要正确面对各种利益诉求,贴近实践,突出实用性,注重读者视角。

要避免误解误读,影响条例精神的贯彻落实。少数民间机构和个人,由于对条例缺乏全面了解,或者局限于自身利益等原因,理解条例精神容易以偏概全或断章取义。有的为了吸引社会关注或迎合少数人的利益诉求,不惜故意曲解条例内容,造成政策误读,延缓政策落实。对此,教育、市场监督、文化宣传等相关职能部门应保持必要警惕,在加强正面引导的同时依法加以规范、监督和管理。

要重视做好条例解读工作与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改革的衔接和协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注意引导利益相关方服从大局,全面正确解读条例精神;条例修订工作决策者、参与者要牢牢把握政策解读主动权、主导权,带头分析民办教育形势,阐释政策,主动发声;民间力量在积极参与的同时,要注意全面准确、理性发声,主动配合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解疑释惑,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共同推进条例贯彻落实。

在正确解读条例精神基础上要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中央和地方政府为规范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指向明确、影响广泛的政策,这些政策只有真正落到实处,才能发挥作用和效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要各安其位,各司其职,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围绕条例的贯彻落实做好自己的分内事。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全面正确解读精神的基础上,以条例的修订出台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和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体系,把条例修订的各项制度细化为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措施加以贯彻落实。社会各界特别是民办教育工作者要在全面正确理解条例精神的基础上,主动以条例规范办学行为,消除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防止贯彻条例精神打折、变味、跑偏,甚至陷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窠臼。

(作者系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副秘书长,《云南教育?民办教育研究》执行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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