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梅菊不慎遗失福州……

20210603期来自:福州日报

●郑梅菊不慎遗失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9月11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1份,名称:福州市仓山区麦米香糕点店,许可证号为:JY13501040180391,现声明作废。

●赵丽星遗失世欧王庄城C-a2-3#1101单元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票据编号06262510,金额-4154元,开票时间2016年10月15日,特此声明作废。

●经营者黄嘉荣遗失福州市晋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8月2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嘉荣食杂 店 , 注 册 号 :350111600150335,声明作废。

▲吴志荣遗失福州市第二医院开具的福建省医疗机构住院及门诊收费票据,发票代码:01572541,金额:47141.49元,发票代码:10393188,金额:2966.55元,声明作废。

▲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的学生王海涛遗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证,证号:18030650302,发证日期:2018年9月,专业:建设工程监理,声明作废。

▲福州中迅物流有限公司遗失闽AX212挂道路营运证,证号:350105204531,现声明作废。

?1.父亲雷锦亮、母亲黄杉遗失其子雷振哲出生医学证明,出生时间:2019年9月2日,出生证编号:T350424035,声明作废。

?2.陈万春房屋坐落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流洲村下流洲47号,遗失该房屋福建省村镇个人住宅建设申请表,申请表编号:No.98-6,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经营者杨冬容不慎遗失福州市晋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6月2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1份,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容美理发店,注册号:350111600302557,现声明作废。尊敬的用户:

1.燃气工程施工定于2021年6月4日8:30至11:30进行,届时白马南路天马花园(新村)将停止供气。请用户关闭阀门,注意用气安全。

2.燃气工程施工定于2021年6月4日21:30至次日6:30进行,届时古田路、古乐路、龙庭路、能源巷、柳前巷、柳宅巷、肖宅巷、王庄后巷等周边片区、六一路东光花园等周边片区、古田路中诚名仕汇、福新西路(五一北路至六一路)、建华路、新洋巷、古田路、古田支路、六一路(福新西路至古田路)等周边片区、建华支巷泊玥温泉酒店、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省机械研究院、名家厨坊、御泉花园、天创佳缘、小桥鑫苑、阳光城3区、潮福城、旺龙大厦、长城沃尔玛、闽发公司宿舍、福新邮政局宿舍、鼓楼公安分局、刑警支队、东方明珠5#、景城大酒店、宏裕新村、集友广场、蓝海国际-宜发得贵城、海潮东路天天向上、海潮小区、古田路栢联时代广场亿聚餐厅、六一北路六一新苑1#-2#楼、鼓楼区海萃禧潮(海潮路店)厨房将停止供气。请用户关闭阀门,注意用气安全。

3.燃气工程施工定于2021年6月9日8:45至11:00进行,届时鼓楼区湖东路168号宏利大厦将停止供气。请用户关闭阀门,注意用气安全。

停气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发现问题请及时联系968917。

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2021年6月2日◆声明:刘依俤原房屋坐落于仓山区盖山镇浦下村大埕,原房屋产权未登记,经榕房拆许字﹝2007﹞第86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已被拆除。2009年由刘依俤作为协议的乙方签订编号为0710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享受7口基本住房面积保护政策,安置于仓山区盖山镇秀宅路5号(原林浦路西侧与后坂路交叉处)后坂新城(二区)(东部7号农民新村)1#楼1703单元、3102单元、3#楼2403单元。现经享受基本面积保护政策的安置人口(刘依俤、张金兰、刘淋敏、刘淋娜、刘淋萍、刘茜、黄仁辉)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以本人刘依俤名义办理上述安置房的不动产权证登记。若对上述事项有异议者可在本公告登报后30日内书面向福州市城市建设征收有限公司反映。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拆迁实施单位将以刘依俤的名义办理上述安置房的不动产权证登记。公示期后若有人提出异议,请异议方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诉讼解决,届时本人将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声明人:刘依俤◆声明:刘文瑞原房屋坐落于福州仓山区盖山镇浦下村大埕,原房屋产权未登记,经榕房拆许字﹝2007﹞第86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已被拆除。2009年由刘文瑞作为协议的乙方签订编号为0885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享受4口基本住房面积保护政策,安置于仓山区盖山镇秀宅路5号(原林浦路西侧与后坂路交叉处)后坂新城(二区)(东部7号农民新村)4#楼704单元、7#楼502单元。现经享受基本面积保护政策的安置人口(刘文瑞、黄见敏、刘行桦)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以本人刘文瑞名义办理上述安置房的不动产权证登记。若对上述事项有异议者可在本公告登报后30日内书面向福州市城市建设征收有限公司反映。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拆迁实施单位将以刘文瑞的名义办理上述安置房的不动产权证登记。公示期后若有人提出异议,请异议方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诉讼解决,届时本人将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声明人:刘文瑞◆声明:刘海萍的原房屋坐落于仓山区建新镇港头村,原房屋产权未登记。因江夏小区项目征收,2010年由福州金山房屋征收工程处征收并安置于仓山区金山街道凤冈路91号江厦小区(二期)4号楼706单元。现由刘海萍办理上述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者请在30天内向拆迁办提出,逾期按规定给予办理。

声明人:刘海萍◆声明:刘金海的原房屋坐落于仓山区建新镇港头村,原房屋产权未登记。因江夏小区项目征收,2010年由福州金山房屋征收工程处征收并安置于仓山区金山街道凤冈路91号江厦小区(二期)5号楼1404单元、(二期)5号楼1004单元。由刘金海办理上述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者请在30天内向拆迁办提出,逾期按规定给予办理。

声明人:刘金海◆声明:陈开忠的原房屋坐落于仓山区建新镇湾边村,原房屋产权未登记。2015年因湾边立交桥周边地改造一、二期项目由福州市仓山区金山房屋征收有限公司征收并安置于仓山区仓山镇联建路19号(原南二环路西北侧)联建新苑(一区)10号楼1203单元。现由陈开忠办理上述安置房房屋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者请在30天内向征收有限公司提出,逾期按规定给予办理。

声明人:陈开忠★1.声明:吴传平的房屋坐落在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村,原房屋产权未登记。2012年由福州地源房屋征收工程处征收安置于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支路220号西园丽景新苑(绕城高速11#安置地)8#楼1106单元、1107单元。现由吴传平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请于30天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属村委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吴传平★2.声明:吴学赛的房屋坐落在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村,原房屋产权未登记。2012年由福州地源房屋征收工程处征收安置于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支路220号西园丽景新苑(绕城高速11#安置地)2#楼1406单元。现由吴学赛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请于30天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属村委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吴学赛★3.声明:吴传仿的房屋坐落在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村,原房屋产权未登记。2012年由福州地源房屋征收工程处征收安置于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支路220号西园丽景新苑(绕城高速11#安置地)8#楼1307单元、1207单元。现由吴传仿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请于30天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属村委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吴传仿★4.声明:黄祥光的房屋坐落在晋安区新店镇磐石村,原房屋产权未登记。2010年由晋安区房屋征收工程处拆迁安置于晋安区新店镇南平东路58号浮村新城二区(一期)5#楼1304单元。现由黄祥光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请于30天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属村委会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声明人:黄祥光★5.声明:王磊原房屋坐落于晋安区新店镇涧田村,原房屋产权未登记。2016年由福州市新嘉房屋征收工程有限公司征收并安置于晋安区新店镇山南路255号奇山新苑[福州北站改扩建工程安置地G地块(安置房)]2#楼605单元。现由王磊申请办理安置房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者在登报之日起30天内向征收单位提出,逾期按规定给予办理。

声明人:王磊★6.声明:陈秀玉房屋坐落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远东村,属光明港综合整治项目征收范围,原房屋产权未登记。2011年由福州捷诚房屋征收工程处拆迁安置于台江区鳌峰街道2号楼1704单元。现由陈秀玉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请于30天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属村委会(社区)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陈秀玉★7.声明:胡祥志的房屋坐落在晋安区新店镇浮村24号,原房屋产权未登记。2010年由福州捷诚房屋征收工程处拆迁安置于晋安区新店镇浮村新城一区3#楼2003单元。现由胡祥志申请办理安置房产权登记。如有异议于30天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属村委会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声明人:胡祥志★8.声明:熊爱珠的房屋坐落在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原房屋产权未登记。2012年由福州地源房屋征收工程处拆迁安置于晋安区茶园街道茶峰路38号茶园新苑[福州北站改扩建工程安置地D地块(安置房)]10#楼404单元。现由熊爱珠申请办理上述产权登记。如有异议于30天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属村委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熊爱珠★9.声明:熊周飞的房屋坐落在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原房屋产权未登记。2012年由福州地源房屋征收工程处拆迁安置于晋安区茶园街道茶峰路38号茶园新苑[福州北站改扩建工程安置地D地块(安置房)]1#楼2406单元、13#楼711单元。现由熊周飞申请办理上述产权登记。如有异议于30天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属村委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熊周飞●声明:拆迁户:邵功宇,原房屋坐落于鼓楼区洪山镇西洪路怡山境43号。2017年3月邵功宇与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福州市鼓楼区房地产房屋征收工程处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安置于榕发乌山郡13#楼805单元,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1份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如有异议者请在见报之日起30日内向拆迁单位提出书面报告,逾期将按规定给予办理。

声明人:邵功宇●声明:原台江区长汀新村9座305单元,房屋使用人刘辉,本房屋产权未登记。2009年11月23日该房屋被福州市台江区征收工程处征收安置于台江区宁化街道宁化路126号福机新苑(二区)9号楼2304单元。现由刘辉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者请在30天内向征收单位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刘辉●声明:曾海浪的房屋坐落于晋安区新店镇赤星村15号,2007年12月23日与福州捷诚房屋征收工程处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安置于赤星新苑(盛世星城)7号楼1702单元,上述未申请房产登记,现申请办理产权需登报声明,在30天内如有异议到福州捷诚房屋征收工程处反映,逾期按正常办理。

声明人:曾海浪●声明:胡依俤的房屋坐落在晋安区新店镇战峰村,原房屋产权未登记。2017年由福州捷诚房屋征收工程处拆迁安置于福州市晋安区战坂路315号战峰雅苑7号楼2101单元、7号楼2201单元。现由胡依俤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请于30天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属村委会(社区)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胡依俤●声明:潘飞勇原房屋坐落在仓山区城门镇潘墩村山洋7号,确权面积245.87㎡,产权未登记。2010年遇潘墩一、二期项目征收于2010年5月3日与福州南大门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现合并为福州市仓山区三江口房屋征收有限公司)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安置在仓山区城门镇球山路9号潘墩新城一区3#楼803单元、一区4#楼1501单元、五区15#楼1301单元。以上情况属实,如有隐瞒,由此产生产权纠纷,均由本人负一切法律与经济责任,该协议同时作废,与征收公司无关。现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30日内持有效证件,向征收公司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手续。声明人:潘飞勇●声明:原房屋坐落在晋安区鼓山镇横屿村湖重,总建筑面积201.12㎡,未办理产权登记。2011年列入晋安新城鹤林片区横屿组团项目征收范围,由福州市宏榕房屋征收工程公司实施征收补偿安置。上述房屋确系本人刘宜标所有,经公示无异议并具结,由本人作为征收补偿协议的乙方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办理征收补偿安置,现安置房位于台江区鳌峰街道鳌祥路139号鳌祥佳园(福州市光明港两岸综合整治工程安置房一期北地块一)7#楼2001单元。本人声明,以上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或隐瞒等,由本人承担所有经济与法律责任。现由本人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本人保证以上被征收房屋无任何纠纷争议等,今后若因原房权属、征收补偿安置、安置房归属等引起的异议与纠纷,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且征收部门有权直接解除本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收回安置房、追还已领取的各项补偿款等,并追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若对上述本人声明有异议的,可在本声明见报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拆迁单位提出,并提交证据,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将由本人办理安置房权属登记。该声明期满后若有人提出异议,请异议方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届时本人将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声明人:刘宜标●声明:原房屋坐落在晋安区鼓山镇横屿村湖重,总建筑面积217.55㎡,未办理产权登记。2011年列入晋安新城鹤林片区横屿组团项目征收范围,由福州市房屋征收工程处实施征收补偿安置。上述房屋确系本人肖淋铃所有,经公示无异议并具结,由本人作为征收补偿协议的乙方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办理征收补偿安置,现安置房位于晋安区鼓山镇鹤林路916号横屿新苑(一区)(晋安新城鹤林片区横屿组团安置房三期A区)6#楼601单元、3#楼2206单元。本人声明以上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或隐瞒等,由本人承担所有经济与法律责任。现由本人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本人保证以上被征收房屋无任何纠纷争议等,今后若因原房权属、征收补偿安置、安置房归属等引起的异议与纠纷,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且征收部门有权直接解除本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收回安置房、追还已领取的各项补偿款等,并追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若对上述本人声明有异议的,可在本声明见报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拆迁单位提出,并提交证据,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将由本人办理安置房权属登记手续。该声明期满后若有人提出异议,请异议方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届时本人将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声明人:肖淋铃●声明:原房屋坐落在鼓山镇横屿村湖重,总建筑面积123.42㎡,未办理产权登记。2011年列入晋安新城鹤林片区横屿组团项目征收范围,由福州市房屋征收工程处实施征收补偿安置。上述房屋确系本人刘德长所有,经公示无异议并具结,由刘德长作为征收补偿协议的乙方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办理征收补偿安置,现安置房位于台江区鳌峰街道鳌祥路139号鳌祥佳园(福州市光明港两岸综合整治工程安置房一期北地块一)15#楼3203单元、晋安区鼓山镇鹤林路916号横屿新苑(一区)(晋安新城鹤林片区横屿组团安置房三期A区)3#楼1801单元。因刘德长已故,本人刘宜标(系乙方儿子)声明以上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或隐瞒等,由本人承担所有经济与法律责任。现由本人申请代为办理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至乙方刘德长名下事宜,本人保证以上被征收房屋无任何纠纷争议等,今后若因原房权属、征收补偿安置、安置房归属等引起的异议与纠纷,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且征收部门有权直接解除本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收回安置房、追还已领取的各项补偿款等,并追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若对上述本人声明有异议的,可在本声明见报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拆迁单位提出,并提交证据,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将由本人办理安置房权属登记手续。该声明期满后若有人提出异议,请异议方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届时本人将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声明人:刘宜标●声明:潘银妹俤原房屋坐落在仓山区城门镇潘墩村山头道60号,确权面积205.64㎡,产权未登记。2010年遇潘墩一、二期项目征收于2010年4月29日与福州南大门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现合并为福州市仓山区三江口房屋征收有限公司)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安置在仓山区城门镇潘墩村霞洲路6号四区5#楼1604单元、三区5#楼1002单元。以上情况属实,如有隐瞒,由此产生产权纠纷均由本人负一切法律与经济责任,该协议同时作废,与征收公司无关。现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30日内持有效证件向征收公司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手续。

声明人:潘银妹俤▲声明:陈文浩的房屋坐落于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涧田村,原房屋产权未登记。2018年由福州市新嘉房屋征收工程有限公司征收安置于晋安区新店镇山南路255号奇山新苑[福州北站改扩建工程安置地G地块(安置房)]10#楼1602单元、10#楼1702单元。现由陈文浩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者请于30天内向拆迁单位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陈文浩▲声明:翁幼俤(已故)原居住的房屋坐落于福州市台江区乃裳路32号,根据福州市房管局榕房拆许字(2003年)第020号《房屋拆迁许可证》,2003年由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征收工程处拆迁安置于台江区义洲街道锦标路37号义洲新区北兴园B2地块4座506室、台江区彬德园11#楼605单元。现经协商,同意由其曾孙女陈炜炜代为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的产权登记手续,将安置房两处产权办理在翁幼俤名下,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有疑义,请于登报之日起 30日内到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征收工程处提交书面材料,逾期将按规定办理。声明人:陈炜炜?3.声明:本人郑惠英、陈绍龙(已故)原房屋坐落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胪雷村,产权未登记,经榕土征告补(2013)第001号《征收土地公告》批准被拆除。2012年7月27日由本人作为协议的乙方签订编号为3024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享受4口基本住房面积保护政策,安置于仓山区城门镇胪中路10号永南佳园12号楼403单元、仓山区城门镇浦道二路36号胪雷新城(三区)(东部胪雷新城社会保障房三区)2号楼 1504单元。现经本人与陈文涛、陈文彬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以本人郑惠英、陈绍龙名义办理上述安置房的不动产权证登记。若对上述事项有异议者可在本公告登报后15日内书面向福州仓山区金山房屋征收有限公司(华威酒店用品交易中心7号楼4层)反映。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征收实施单位将以郑惠英、陈绍龙名义办理上述安置房的不动产权证登记。公示期后若有人提出异议,请异议方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诉讼解决,届时我们将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声明人:郑惠英?4.声明:熊凤莲原房屋坐落于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涧田村,原房屋产权未登记。2016年1月由福州市新嘉房屋征收工程有限公司征收并安置于晋安区新店镇山南路255号奇山新苑[福州北站改扩建工程安置地G地块(安置房)]1座1603单元、1号楼1503单元。现由熊凤莲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者请在登报之日起30天内向征收单位提出,逾期按规定给予办理。

声明人:熊凤莲?5.声明:林娟原房屋坐落于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涧田村,原房屋产权未登记。2016年1月由福州市新嘉房屋征收工程有限公司征收并安置于晋安区新店镇山南路255号奇山新苑[福州北站改扩建工程安置地G地块(安置房)]4座2601单元。现由林娟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者请在登报之日起30天内向征收单位提出,逾期按规定给予办理。

声明人:林娟?6.声明:吴东艳房屋坐落在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村,原房屋产权未登记。2012年由福州地源房屋征收工程处征收安置于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支路220号西园丽景新苑(绕城高速11#安置地)2#楼1501单元。现由吴东艳申请办理安置房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请于30天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属村委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吴东艳?7.声明:方秋英房屋坐落在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村,原房屋产权未登记。2012年由福州地源房屋征收工程处征收安置于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支路220号西园丽景新苑(绕城高速11#安置地)7#楼2102单元。现由方秋英申请办理安置房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请于30天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属村委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方秋英

林华钦,女,66岁,身高1.63米。长方脸。1996年5月10日从福清市龙山东皋路附近走失,至今未归。

有知情者请联系王女士,电话:15980577766,当面致谢。

寻人启示

辖区

仓山区

台江区

晋安区

桐南变962强厝线,桐南变954桐港线,桐南变926顺华线

6月10日7:15-16:00

闽侯县

上街变电站625厚美线625,青洲变工贸线621

6月10日7:30-17:30

琅岐变618龙鼓线,琅岐变630海云线

6月10日7:00-17:30

马尾区

高新区

6月10日8:00-18:006月10日6:00-16:006月10日6:00-19:00

马江变616罗星高岐变浦口线653南门变624五一北屏西变647永恒线,梅亭变641梅亭线

鼓楼区

6月10日7: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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