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发布 十项利民惠企举措 包括完善疫苗流向全程追溯、开展“护苗”行动等

20210603期来自:福州日报

省药监局发布

十项利民惠企举措

包括完善疫苗流向全程追溯、开展“护苗”行动等

本报讯(记者 王玉萍)昨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新推出的利民惠企十项举措,包括实现新冠疫苗流向全程追溯,严密监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确保百姓用械可查可信等,紧盯群众和企业最关心的问题。

加强新冠疫苗监管,保障群众接种安全。推进我省新冠疫苗研发和组织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新冠疫苗流通、储存、运输、使用、接种等环节质量监督检查,规划建设省级疫苗追溯监管系统,完善新冠疫苗流向全程追溯体系,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新冠疫苗和疾控机构以外单位或个人向接种单位供应疫苗等违法行为。

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确保百姓用械可查可信。将福州、厦门、泉州3个设区市作为UDI工作重点推进地区,选取3家生产企业、2家经营企业、4家医疗机构列入省级UDI试点示范单位。研究探索“一码联通”在示范医疗机构的不同实施模式,因地制宜推广医院内“一码联通”模式,满足群众对医疗器械可溯需求。

开展八闽“护苗”行动,守护儿童用妆安全。对儿童化妆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调查摸底和监督检查,建立监管档案。对2021年1月1日以后,省内生产企业的、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等经营的和境内责任人进口投放省内销售的驻留类儿童化妆品开展监督抽检。发现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标签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等违法行为,依法重处、处罚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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