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具基础和优势、空间与潜力

20210611期来自:阿克苏日报

问:为什么选取浙江省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

答:首先,浙江省情具备开展示范区建设的代表性。浙江面积、人口具有一定规模,有“七山一水二分田”,有2个副省级城市、9个地级市和53个县(市),既有城市也有农村,农村户籍人口占一半。

其次,浙江具备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基础和优势。一是富裕程度较高。2020年浙江生产总值为6.46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0万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63倍。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连续20年和36年居全国各省区第1位。二是发展均衡性较好。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1.96,远低于全国,最高最低地市居民收入倍差为1.67,所有设区市居民收入都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三是改革创新意识较为浓烈。浙江探索创造了“最多跑一次”等多项改革经验,创造和持续发展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较强改革和创新意识便于大胆探索和及时总结示范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制度模式。

最后,浙江开展示范区建设的空间和潜力较大。浙江在优化支撑共同富裕的经济结构,完善城乡融合、区域协调的体制机制,实现包容性增长的有效路径方面还有较大探索空间。如何正确处理好稳定扩大就业与技术进步的关系,有效破解用地不足、资源约束等矛盾,形成先富帮后富、建立有效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的长效机制,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浙江有迫切性也有条件进一步探索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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