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10608期来自:阿克苏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的规定,以下房屋产权证由产权人登报声明遗失后,已向我所申请补发。我所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在六个月内无异议的,将予以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房屋坐落:库车市健康路38号杏花苑小区20幢4单元301室,产权人:阿依古力·吐尔迪、艾则孜·太外库力,房屋产权证:00015176号,土地使用证:库国用(2008)第0684号,用途:住宅,结构:砖混,建筑面积:101.0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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