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

20210520期来自:阿克苏日报

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拜城县通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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