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车窗抛物被处罚

20210610期来自:亳州晚报

近日,在市区建安路与光明路交叉口,一辆小型货车在路口等红绿灯时,车上副驾驶乘客突然从打开的车窗上扔下一团废纸,废纸直接落在车来车往的马路中央。这一行为被路边的智慧交通系统抓拍,随后交警通过查询找到该车辆驾驶人及乘客。驾驶人和乘车人看完视频后,均表示证据确凿,愿意接受交警部门处罚。

无独有偶,在市区建安路和交通路交叉口,一辆小货车驾驶员从车窗抛下一团废纸,同样被智慧交通系统抓拍。宋汤河与银杏路交叉口向东约100米处,一辆小轿车驾驶员也因车窗抛物被抓拍。

“一周的时间内,在我们辖区有多起因车窗抛物被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于这些驾乘人员我们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以50元罚款。”市交警支队一大队薛阁中队民警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走访中记者注意到,在市区人民路、光明路、汤王大道等主干道路口,不时会有垃圾从机动车内抛出,这些垃圾除了纸屑、烟头外,常见的还有果皮、饮料瓶等物品,有些司机甚至将垃圾扔进绿化带中。

记者注意到,不少驾驶人和乘车人员有在车内吸烟的习惯,而有些人在抽完烟后,会将抽完的烟头随手向马路上一扔,甚至并未将烟头熄灭。此外,随着天气变热,很多驾乘人员都会随身携带矿泉水,一些驾乘人员在喝完水后会将空瓶子直接扔到窗外,看起来十分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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