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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8期来自:亳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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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如何补办?

答:《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的,必须父母双方同时到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地的管理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申请补办与原证件登载内容相一致的《出生医学证明》。申请办理时应当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提交与申请补领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1.原签发机构提供的首次签发登记表及《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复印件;2.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当地主要报纸上登载的遗失声明或作废报告;4.新生儿父母出具的书面补发申请;特殊情况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记者 刘心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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