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印发,明确全年两个重点禁烧时段

午收在即,亳州进入重点禁烧时段

20210525期来自:亳州晚报

5月20日,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2021年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今年我市坚持重视程度不变、督查力度不变,对各类焚烧火点和焚烧痕迹严格查处,采取“以种促禁、以用促禁”的办法,做到真正禁烧、全年禁烧、全面禁烧、彻底禁烧,力争实现零火点,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方案》明确,今年秸秆禁烧工作实行保证金制度。2021年5月25日前,各县区要分别向市财政缴纳500万元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亳州高新区向市财政缴纳200万元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

严格落实奖惩。在重点禁烧时段内,凡是被国家卫星监测和省、市暗访发现的火点,每个火点扣除该县区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100万元。对重点时段以外出现的各类焚烧现象,每个火点扣除10万元。对实现零火点的县区,除全额退还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足额拨付市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外,市政府再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亳州高新区奖励200万元),并在申报各级环保、农业项目上予以优先安排。

严格预警和责任追究。对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出现火点的县区,市禁烧办将对该县区进行预警;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力、秸秆焚烧频发的县区予以警示;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市级黄色以上预警、启动Ⅲ级以上响应措施期间出现秸秆焚烧火点的县区,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将视情形约谈所在县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可暂停审批所在县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取消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荣誉称号(省部级以上的生态环境保护荣誉称号,提请荣誉授予部门予以取消)。对年均每百万亩农作物播种面积内秸秆焚烧火点数超过2个且导致全市火点数进入全省前八位的县区,由市禁烧办提请市政府责令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在亳州广播电视台作公开说明。各县区应对市禁烧办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和实施区域限批的工作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方案》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政同责,各县区党委、政府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实行分级负责,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每个田块禁烧责任包干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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