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用新版老年人证

旧版优待证2026年6月1日起停用

20210606期来自:海南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省卫健委、省政府政务中心、省大数据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证》的通知,决定自6月1日起全省启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证》(以下简称《老年人证》),旧版《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将于2026年6月1日起停止使用,停用前旧版优待证仍可继续使用,不需更换。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证》办理条件为:本省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年满60周岁及以上外埠老年人可申请线上办理。办理时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提交本人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老年人优待证中任何一种有效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将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程网办(快办)。承诺时限为:本省户籍1个工作日;非本省户籍3个工作日。《老年人证》申领遵循自愿申领、即时办结的原则;需申请电子《老年人证》的老年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移动端APP、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小程序,按流程申请,即可生成《老年人证》电子版。

通知规定,《老年人证》与《通知》明确的其他证件具有同等效力,均可享受我省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各市县互认、全省通用。持有《老年人证》的老年人,在海南省范围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国老龄办等2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的各项优惠待遇。办证承接单位为各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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