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舅舅是领导可安排工作骗11万余元

白沙一女子监外执行期间又犯诈骗罪,获刑5年

20210527期来自:海南特区报

本报讯 一女子在被监外执行期间,虚构舅舅是某局领导,以可安排工作等借口,骗取他人钱财共计112030元。近日,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谭某有期徒刑4年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与前罪即2017年12月25日所判刑罚中未执行完毕的有期徒刑9个月零11日、罚金4万元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万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被害人郑某退赔赃款107030元。

2019年5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谭某虚构舅舅秦某是某局领导,可安排郑某进白沙县水务局工作,以请领导吃饭、托关系需要花钱、进水务局工作需垫付养老金、舅舅银行卡被冻结需要资金解冻、买鼻炎药、生男孩偏方、被老公殴打需要保胎、和老公打离婚官司需要交费等理由,陆续诈骗郑某112030元(其中4.9万元系郑某向他人所借)。2019年7月份,郑某催促谭某还钱,谭某害怕事情败露,将5000元返还给郑某后便不再还款。同时郑某发现谭某承诺的事情没有办到,遂向白沙县公安局报案。

白沙县法院认为,被告人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虚构资金用途、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谭某,2017年12月25日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其间因处孕期、哺乳期被暂予监外执行,在被监外执行期间又犯诈骗罪,依法予以从重处罚,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与检察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对其从宽处罚。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吴佳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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