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就发放相关许可证

白沙县住建局被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210527期来自:海南特区报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获悉,5月18日上午,白沙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白沙县检察院诉白沙县住建局未按规定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即发放《海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对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怠于履行,致使国家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敲响了白沙县行政公益诉讼第一槌。

2019年,白沙县检察院在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中发现,截至2019年4月,至少有60多个建设工程项目未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初步核算欠款总额约900多万元。这60多家欠缴单位或个人未修建防空地下室,在地面建筑规划、设计、建筑时,在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未对人防易地建设费进行征缴的情况下,却获得白沙县住建局发放的《海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白沙县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白沙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认为,白沙县住建局为白沙县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对白沙县的人防易地建设工作负有法定监督管理职责。2019年4月20日,白沙县人民检察院向白沙县住建局发出检察建议书。2019年6月10日,白沙县住建局做出书面回复称,将认真履行整改,并将加大监管力度。但截至2020年9月24日,白沙县住建局仅追回人防易地建设费项目11宗,大部分项目欠款未追缴。

据此,白沙县检察院向白沙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确认白沙县住建局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未按规定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即发放《海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为违法,请求判令白沙县住建局履行对2013年至2015年期间白沙县欠缴的人防易地建设费追缴的法定职责。

白沙县法院高度重视该案,专门成立七人合议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记者 吴佳穗 通讯员 施建兵 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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