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力推进、海南省积极配合下,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表决通过

凝心聚力筑良法 引领海南新发展

20210611期来自:海南日报

高站位谋划

在法治轨道上打造开放新高地

■ 本报记者 尤梦瑜

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下简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于6月10日下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顺利表决通过,颁布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是从国家立法层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实现制度集成创新、系统协调推进改革提供法律基础,进一步彰显了中国对外开放、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决心。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有利于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法治也会成为海南自贸港的“硬内核”,企业的“定心丸”。

周密部署,深度调研,精心完善,三次审议,磨砺始得玉成,回顾该部法律立法历程,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全力推动;海南全程倾力配合、协助立法工作。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一周年之际,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以法治力量为自贸港发展再添动能。

立法工作提上国家重要立法日程

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随即发布。海南迎来千载难逢的历史发展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发表‘4·13’重要讲话和中央发布12号文件后,省人大常委会坚决落实省委部署,积极主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家相关部委请示汇报,加强沟通,极力争取加快启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同志介绍。

2019年3月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专题听取省委主要领导工作汇报,对加快推进海南自贸区自贸港法治建设作出指示。

2019年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海南代表团认真履职,向大会提出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议案。议案被大会受理,列为第二号议案。

不仅如此,代表团提出的“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立法调研、起草工作写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被大会采纳,并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任组长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立法调研小组,这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正式提上国家重要立法日程。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立法工作,立法调研小组多次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并多次赴海南调研,听取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2019年9月、2020年9月,王晨两次带队来到海南就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进行调研,听取多方意见,了解实践需求,扎实推进立法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扎实做好相关具体工作,牵头成立自贸港法草案起草工作专班,委托专家开展专题研究,搜集整理国内外资料,多次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海南省共同研究。起草工作专班先后两次来琼调研,深入一线园区,听取各方面的立法需求和意见建议,并就法律具体内容、相关条款与海南省有关部门充分研讨,反复论证,形成共识。在此基础上,经反复研究修改,并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海南省意见,形成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于2020年12月下旬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初次提审,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提请二次审议。

2021年6月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组会议时,与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认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从国家立法层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发展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立法思路和主要制度符合党中央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要求,定位清晰,框架合理,内容全面,符合实际,将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经表决通过。

高标准推进

海南全力以赴协助配合立法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省委高度重视配合协助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立法工作。为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做好立法调研工作,2019年5月,省委成立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协助调研工作组,由省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省人大常委会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等省领导为副组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作为成员单位牵头负责。

“自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提上国家立法日程以来,省委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会,对我省配合协助全国人大自贸港立法工作作出部署,组织研究自贸港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定我省对该法的立法需求,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推动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立法进程。”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立法工作启动后,省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召开省直单位座谈会、专家学者座谈会和有关企业座谈会,就有关立法需求进行研讨论证;还赴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三亚等地进行调研,听取各方面立法建议;与4所高等院校合作开展自贸港立法课题研究,在此基础上起草海南关于自贸港法的初步立法需求,为自贸港法立法提供了重要参考。

“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研究的基础上,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的部署决策,根据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精神,结合海南自贸港发展定位,借鉴国际自贸港先进经验,提出了海南立法需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说。

以需求为导向,加强汇报沟通,省委、省人大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向全国人大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立法调研小组汇报和反映海南需求。2020年9月,王晨再次来琼开展立法调研工作时,对海南的配合立法工作予以充分肯定。特别是海南提出的关于赋予海南更大立法权和改革自主权等重要立法需求得到采纳,有力配合加快立法进程。

2020年12月自贸港法草案一审后,省委主要领导两次赴京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总体方案》发布后,海南自贸港建设取得的成效,并提出我省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建议,进一步表达海南全力配合立法工作的决心以及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尽快通过的期盼。

高质量执行

抓紧做好配套法规制定工作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运用好国家特别立法授权,立足于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急需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等核心制度抓紧构建自贸港法律法规体系,不断提高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林泽锋介绍。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授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对此,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在全国人大的指导和支持下,用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据悉,下半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有关专工委、省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年初立法计划安排,抓紧组织统筹自贸港破产条例、公平竞争条例、商事注销条例、征收征用条例等配套法规的起草论证审查工作,争取尽快出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四梁八柱”的研究,提出海南自贸港重要法规清单。 (本报海口6月10日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说:“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对自由贸易港的功能定位、运行方式、管理模式进行立法的顶层设计,有利于加强制度设计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保障政策措施的稳定性和权威性,避免各级各类规范在适用中可能出现的冲突。”

这是适应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的长远谋划。当今国际环境复杂多变,经济全球化遭遇逆风和回头浪。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扩大对外开放和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力度从未减弱。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推动海南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不仅对海南意义重大,而且充分展示出我国坚定不移全面扩大开放、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意志和决心。

亮点值得关注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亮点,对国内外市场主体和个人有哪些利好?

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自由、便利”成高频词。法律中明确,国家在海南岛全岛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实现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方面,确立“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货物贸易监管模式,对负面清单之外的跨境服务贸易,按照内外一致的原则管理;在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完善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制度,强化产权保护,适用专门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逐步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在税收制度方面,按照简税制、零关税、低税率的原则,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时、封关后简化税制的要求,免征关税的情形以及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实行所得税优惠。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海南自贸港的开放程度是前所未有的。”列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颜宝铃说。

在保证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赋予海南更大立法权和改革自主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10条对海南省的立法权限作出了制度设计,授权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这是一项新的立法授权,需要不断探索。用足用好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应当坚持在维护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进行。

关注生态安全,着眼可持续发展。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海南最大的优势,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经济发展。为此,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定了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实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一票否决制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等。

参与立法工作的专家学者认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既要求发展,也要保根本,法律为生态环境保护设立专章进行规定,体现出自贸港建设中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相得益彰的新理念。

法律实施为要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尽快实施,做好配套,有助于提升各界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信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各方将在“中央统筹、部门支持、省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下,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将法律确定的重要原则和要求转化为可操作、能落地、出实效的具体制度措施,确保法律制度实用、管用、好用。

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晓明表示,海南将全力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学习、宣传、实施,加快建立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以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的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一体建设法治海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营造国际一流的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明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参与立法的专家学者认为,用足用好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在立法事项上要有所取舍,应当依据本法,重点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等自由贸易港建设亟需的事项进行。

“我们正抓紧研究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加快地方立法,特别是做好自由贸易港破产条例、公平竞争条例、商事注销条例、征收征用条例等重点领域立法。”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光辉说。

(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

?上接A01版
powered by 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