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土地使用权登记通告

20210606期来自:海南日报

根据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2020)琼0108执4312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我局已将海口市新埠岛开发建设总公司持有的琼(2020)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00602号土地证项下的683.9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过户给符健,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决定注销琼(2020)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00602号土地证项下的683.9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登记。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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