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通告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0528期来自:海南日报

关于注销琼山国用(1997)第01-988号土地证的通告

海资规龙华[2021]187号邱花丽、王槐成向我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补证业务,申请宗地位于海口市龙华区丁村二巷1021号,土地面积120.01平方米。该宗地原土地使用证号为琼山国用(1997)第01-988号,已登报挂失。现我局通告注销该证,该土地使用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如有异议,请自通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龙华分局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补发上述宗地的不动产权证。特此通告。联系人:孙先生,66987211。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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