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10528期来自:海南日报

程曦因保管不善,将琼(2020)临高县不动产权第000138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程曦2021年4月26日● 张 圆 圆(身 份 证 号 码:412725196512050062)遗失海南金源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中华坊海棠园24#308房购房收据,收据号码:271170,金额:930000元;购房协议书,声明作废。

●徐传乐遗失消防救援干部证,证号:应急消字第11600666号,特此声明。

●海南一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号码:460000000200829)遗失营业执照正本、副本2-1,声明作废。●海口明昊远通讯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现声明作废。

●屯昌县南坤镇加总村民委员会遗失屯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坤信用社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6410008455304,声明作废。

●东方王扬帆建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遗失中国工商银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6410029334502,声明作废。

●澄迈县中兴镇加龙村民委员会遗失农村商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6410013310202,声明作废。

●符地杰不慎遗失座落于东方市板桥镇白穴村委会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东方集用(2010)第01140号,声明作废。

●陈娇珠不慎遗失护士执业证书,证书编号:201146000016,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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