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

20210524期来自:海南日报

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经报海口市政府同意,我局按程序启动了《海口市滨江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QS0333007地块控规修改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1、公示时间:30日(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6月22日)。2、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zgj.haikou.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46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570311。(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8724375,联系人:尹菡怿。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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