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政府雇员制度

20210524期来自:海南日报

2015年,洋浦工委管委会在借鉴广州、深圳等地做法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政府雇员制度,以解决党政部门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所谓政府雇员,就是跟政府部门签订劳务合同的员工,不占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但考核管理跟体制内的公务员和职员一样。不一样的是,他们的工资待遇比体制内相同岗位和职务的干部职工要高。

“没有编制,如果待遇不高,难以吸引优秀人才到洋浦来。”洋浦工委组织部副部长、人才发展局局长刘智锋说,从2015年至今,洋浦共招聘了269名政府雇员,其中初级雇员135人,中级雇员122人,高级雇员12人。初级和中级雇员分别比照体制内的科员、科级及处级干部职工确定工资,另外每月还发放2000元的雇员津贴,服务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一次性分别发放15万元和20万元的安家费。而高级雇员实行年薪制,年薪范围为25万元至45万元。

雇员的工资跟他们的学历和职称有关。比如,初级雇员要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雇员要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高级雇员要有高级职称,是某个工作领域的专家或者具有专家水准的业务水平。

为了给雇员提供干事创业的平台,洋浦在建立政府雇员制度时,将雇员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次,每个等次当中又分为三个等级。经考核合格可以按期晋升,从三级晋升到二级、再到一级,给雇员提供了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如果是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可选择逐级晋升到高级雇员。“其中,工作表现出色的雇员,可以拿到比体制内工作人员高很多的年薪。当然如果考核不合格,合同期到了,一样会被解聘。”刘智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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