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工作委员会 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20210602期来自:西安日报

截止2021年6月1日20时,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次交办涉及西咸新区生态环境信访件71件,现将第十五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涉及新城及部门

是否属实

是否办结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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沣东新城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西贺村村西南角有人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村西边堆放大量垃圾。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沣东城管交通局组织对建筑垃圾清运,预计7月底前完成清运。建章路街办责令中铁十四局完成现场生活垃圾清理。沣东城管交通局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章路街办根据问讯笔录已对该处倾倒建筑垃圾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摸排调查确认违法主体,待调查结果明确后依法查处,责令违法当事人承担建筑垃圾清运费用,并开展土壤环境监测,责令违法当事人对压占的耕地地块进行复垦,对拒不复垦的,将依法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进行土地破坏鉴定,若达到移送条件,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做出严肃处理。

沣东城管交通局对城管执法一大队负责该区域的综合执法网格员进行全局通报批评。

沣东城管交通局将举一反三,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加强建筑垃圾清运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严厉打击各类偷倒、乱倒行为;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及时受理解决群众反馈问题,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沣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监管,做好动态巡查,严防耕地非农化,确保农地农用。

2021年5月29日,沣西生态环境局向西安标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针对该公司2021年5月10日和11日,未经备案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行为,沣西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拟处罚人民币5万元。

沣西生态环境局对应急中队中队长进行批评教育。

沣西生态环境局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夜间巡查,强化责任落实。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法律规定办理夜间施工作业相关手续,履行备案和公告周边居民的程序;要求已办理夜间作业相关手续的项目工地,做好各项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噪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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沣西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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