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镇安抽水蓄能电站33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二次公示)

20210528期来自:西安日报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在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后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途经: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在本单位(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网站上刊登。如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报告书和意见表的查阅网址:http://www.sn.sgcc.com.cn/。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可能受到影响的敏感目标,包括西安市高新区新农村、保安堡村、北稻务村、牛东村、张伍桥村、第五桥村、卢伍桥村,鄠邑区北索村、东屯村、麦张寨村、瑶头村、瑶西村、罗什村、南斑村、龙家寨村、水磨头村、上涧子村、上新城村、西涝峪村、戈家疙瘩及八里坪村,宁陕县元潭村及月河村。同时也欢迎上述范围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建议,同时留下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具体联系方式如下:建设单位: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9-81002127;电子信箱:283100344@qq.com;通讯地址:西安市柿园路218号。环评单位:陕西宝隆检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29-87938031 400-001-9926;电子信箱:baolongjiance@163.com;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沣惠南路4号杰座广场1206室。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件以邮戳为准)。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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