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改委公布的《陕西省公办高校2017-2019年生均学历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经审核,核定63所高校2017-2019年生均学历教育培养定价成本为2.88万元/生·年。
我省公办高校学费基本标准是2000年制定的,在全国31个省(市)中,本科文科类排第27位、理工类排第18位,高职排第14位(按高低排序)。“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上浮10%后,文科类排第29位、理工类排第27位。
拟调整方案中说,适当调整学费是高校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公办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家庭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重要体现。学费标准调整幅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另外,随着我省经济快速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较2000年大幅增加,以及各类资助、资助政策的保障,本次调整不会对学生家庭经济造成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