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余年来我省首次拟调整公办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幅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20210527期来自:西安日报

根据省发改委公布的《陕西省公办高校2017-2019年生均学历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经审核,核定63所高校2017-2019年生均学历教育培养定价成本为2.88万元/生·年。

我省公办高校学费基本标准是2000年制定的,在全国31个省(市)中,本科文科类排第27位、理工类排第18位,高职排第14位(按高低排序)。“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上浮10%后,文科类排第29位、理工类排第27位。

拟调整方案中说,适当调整学费是高校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公办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家庭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重要体现。学费标准调整幅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另外,随着我省经济快速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较2000年大幅增加,以及各类资助、资助政策的保障,本次调整不会对学生家庭经济造成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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