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制体系

20210526期来自:西安日报

三个阶段性目标

本报讯(首席记者龚伟芳)林长制是继河长制、湖长制之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去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提出全面推行林长制。今年5月17日,我省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林长制。

5月25日,在“凝心聚力高质量发展,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系列新闻发布会上,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党双忍,省林业局副局长张卫东,就我省推行林长制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我省有3亿亩国土空间,其中2.2亿亩是以林地、草地、湿地、沙地为主体的自然生态空间。《方案》全面覆盖了全省2.2亿亩生态空间,使全省每一片森林、每一块草原、每一洼湿地、每一方沙地都有了明确的责任人。

党双忍表示,林长制的核心是党政领导负责制。《方案》中明确,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推进美丽陕西建设。

《方案》锁定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三个阶段性目标。第一阶段,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制体系。第二阶段,到2025年,设定四个生态系统目标,森林覆盖率达到46.5%,也就是“十四五”期间,新增森林面积450万亩以上,届时森林蓄积量达到6.3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0%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0%;70%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第三阶段,到2035年远景目标,初步实现三秦大地山青、天蓝、水净、景美,基本建成美丽陕西。

设立五个省级林长责任区

《方案》明确设立省总林长、副总林长。省总林长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省副总林长由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担任,负责协助总林长工作。市县镇村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林长制,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负责。

根据全省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发展需要,统筹考虑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行政区域,《方案》规定,在秦岭、巴山、关中北山(含关山)、黄桥林区、白于山(含毛乌素沙地)5个生态区域设立省级林长。渭河以南、汉江以北的生态区域为秦岭责任区,省委书记兼任省级林长;汉江以南的生态区域为巴山责任区,省长兼任省级林长;渭河以北、延安市以南的生态区域为关中北山(含关山)责任区,省委副书记兼任省级林长;延安市全境为黄桥林区责任区,常务副省长兼任省级林长;榆林市全境为白于山(含毛乌素沙地)责任区,分管林业工作的副省长兼任省级林长。

落实七项具体任务

党双忍表示,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2018年9月,在旬邑县就启动了推行林长制试点,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省的林长制工作进入了全面推行的新阶段,围绕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林长制应从“建制”到“见效”转变。

据悉,《方案》明确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七项具体任务:一是科学编制规划。各地结合区域实际,合理区划生态空间,明确功能定位、主攻方向、目标任务,组织编制保护发展规划计划。二是严格生态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生态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快推进秦岭国家公园建设,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三是加快生态修复。落实增绿责任,深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防护林体系建设、草原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创新义务植树机制,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四是加强灾害防控。落实政府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机制和防灭火体系,提升综合防控能力。五是全面深化改革。巩固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健全草原承包经营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六是加强监测监管。加快生态空间云平台建设,提升资源监测智慧化水平。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七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乡镇管理机构、基层护林站和管护队伍建设,逐地逐片落实林长和护林员责任。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创新,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的生动实践。我们要切实把全面推行林长制作为‘十四五’期间和今后更长一个时期‘挺进深绿色’、实现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抓手。努力把陕西的生态空间建设成高质量、高效能、高品质的绿色碳库、绿色氧库、绿色水库、生物能源库和生物基因库,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陕西力量。”党双忍说。

秦岭风光(资料图片首席记者王健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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