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市自然资源和……

20210519期来自:西安日报

5月13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鄠邑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在鄠邑区保东村区域进行调查。经现场勘查,该域内现场无沙坑、未发现倾倒建筑垃圾。2020年9月6日,刘某某在未依法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破坏保安村二组土地进行偷挖砂石,破坏面积共4.5亩。经查渭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该宗地为一般农田。渭丰资源规划所于2020年10月20日向该市民下发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鄠邑分局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于2021年1月11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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