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盗捞,警方布下天罗地网

20210611期来自:辽沈晚报

韦某超等6人组成的团伙分为两部分,3人为潜水员,负责下水打捞;3人为出资人,负责潜水、租船、交通住宿等前期费用。双方协商,打捞的文物各分50%。

他们第一次作案是在2020年的9月底的一天。当天气温不低,风浪较小,晚上七八点,韦某超一行人租了条船出海了。

当天是两名潜水员下水。“我们没有带氧气瓶,而是通过氧气管连接到水面,老板(出资人)就在船上控制供氧器,扶稳氧气管。”韦某超说。

“这或许是我潜水生涯潜入过最深的地方。”韦某超说,以往在渔场捞海螺,一般潜水深度在十几米左右,而这次潜水深度将近30米。

“这种潜水盗捞行为其实是极度危险的。”漳州市文物保护中心副主任阮永好接受采访时说,由于盗捞者配备的潜水设备相对简易,多人同时在水下作业,很容易导致氧气管缠绕在一起,影响到氧气的输送,导致潜水者窒息。

阮永好说,深海中的压强很大,潜水员在30米左右的深海重复潜水,长时间潜水,很容易导致安全事故。一些潜水员即使完成了作业,也容易患上急性减压病,对骨关节造成严重损坏。

韦某超说,他潜下水后并没有直接看到船体,想打捞的瓷器被厚重的泥土掩盖,有的统一堆放,有的零散分布。他和另一名潜水员在水下摸索了一个多小时,将随身携带的网袋装满后再漂浮到水面,捞上来300多件瓷碗。

事后,海捞瓷器都被出资者李某兴等人拿走,他们给了韦某超等3人6万块钱,称是垫付瓷器费用,等瓷器全部售卖后再进行利润分成。

“没想到这个来钱这么快。”韦某超说,他平常工作一个月收入六七千元到一万元不等,一天捞海螺也就几百块,而这一次一晚上就分到了2万块钱,一下就迷失了自我。

很快,韦某超开始组织第二次盗捞。这次,他从潜水员成为了组织者。他纠集了几位老乡和同行,计划在11月份中下旬开展盗捞。他没有想到的是,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他们的行踪。

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9月底,在工作中获取了重要线索:有一批瓷碗疑似从海底打捞上来,瓷碗图片经文物部门鉴识,初步判断为宋元瓷器,品相较好,有海捞瓷器特征。

该线索引起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三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10月10日,漳州、漳浦两级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抽调多部门警力开展研判、摸排等侦查工作。

办案民警向记者介绍,2020年11月18日,韦某超伙同两名男子入住漳浦县六鳌镇华都宾馆。专案组分析判断韦某超等人已经着手准备实施盗捞文物。

11月22日晚18时左右,侦查员发现韦某超等人驾驶车辆运载设备到六鳌镇虎头山码头装船,准备出海。专案组迅速兵分多路,广泛布网。

财迷心窍的韦某超等人没有觉察到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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