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车豪宅有借不还落马官员受贿千万

20210610期来自:辽沈晚报

豪车豪宅有借不还落马官员受贿千万

胡可,1964年11月出生,1984年参加工作,198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重庆市大足县龙水镇党委副书记,大足县万古镇党委书记,大足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大足区交通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9年10月,胡可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大足区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1月,胡可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0年6月,胡可因犯受贿罪被大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胡可也曾有过激扬的青春,有过干一份事业实现人生价值的追求。可后来,他没有拧紧开关、守好底线,所有的成绩都化成了泡影。

在连当了两届市管后备干部后,胡可自认为前途渺茫,便产生了“枉自人生走一遭,不如趁机捞一捞”的错误想法,频繁同一些商人老板交往。

不久,胡可认识了一个影响他后半生的人——在大足小有名气的企业家彭某某。

2008年3月,胡可应邀入股一家石子厂,总投资需200余万元。双方约定,各出资100万元,利润平分。但100万元,对于胡可来说不是小数目。面对这块唾手可得的“肥肉”,胡可舍不得放弃,便找到“财大气粗”的彭某某“借”钱。听到胡可开口,彭某某二话不说,就送了他100万元。

在与工程老板的交往中,胡可渐渐迷上了开豪车。

“彭总,你那么多车,借一辆给我长期使用,如何?”2010年12月的一次酒局上,胡可按捺不住心中对豪车的渴望,向彭某某道出了自己由来已久的想法。

邻座的彭某某当即表态,“不用借,我直接买辆新车给您!”见彭某某如此爽快,胡可露出满意的笑容。

这一次,彭某某更大方,给胡可买了一辆价值130余万元的豪车。

2009年,彭某某打算买下两层面积2000余平方米的商业用房,价格800余万元。他把这个消息告诉胡可,请他帮忙分析。胡可在对比了周边的地理环境、交通优势及房价后,告诉彭某某,“这个价格很划算,你买两层就给我一层!”

从“借”变成“要”,彭某某也感到有些吃惊,愣了几秒后回答道:“你们夫妻都是公职人员,不如先放到我名下,租金由你找人收取,等你‘平安着陆’后再过户到你名下就没问题了。”胡可认为他说得有道理,就默许了这一做法。

最终,彭某某顺利拍下了该栋商业用房的二楼和四楼。彭某某将二楼总共1000余平方米送给了胡可,每年仅租金就超过20万元,均由胡可姨妹王某某负责收取。

经查,2008年至2014年,胡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接道路工程、履约保证金缴纳和退还、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现金和财物共计人民币1385.22万元。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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