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龄失能老人或母婴人群提供32项服务

20210610期来自:辽沈晚报

申请者要进行首诊评估签订知情同意书

重点对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或者母婴人群,提供机构或居家专项护理、慢病管理、健康教育、中医护理、母婴护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方面的护理服务。

辽宁省卫健委在调查研究群众服务需求,充分评估环境因素和执业风险的基础上,依据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易操作实施的原则,经组织专家论证,形成《辽宁省“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清单》,包括静脉采血、肌内注射、皮下注射、鼻饲、鼻胃管更换、产后护理、婴儿护理、安宁疗护等32项服务。

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前,要对申请者进行首诊,对其疾病情况和健康需求等进行全面评估。评估认为可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可派出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护士提供相关服务。

医疗机构必须与患者签订知情同意书,明确告知患者服务内容、流程、双方责任和权利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等。

辽沈晚报记者 胡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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