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和推介校园贷

省直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已13家

20210603期来自:辽沈晚报

省直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闫柳报道我省严禁在校园内进行各种校园贷业务宣传和推介,全省高校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风险隐患。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胡婷婷报道自今年6月1日起,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将辽宁省肿瘤医院、辽宁省金秋医院、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3家医院列为第三批省直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为省直参保人员提供门诊统筹医疗服务。

截至目前,省直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共13家。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1000元(符合医疗保险规定费用),年度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参保人员因病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直接结算。13家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可跨机构累计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辽宁省人民医院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

沈阳市骨科医院沈阳市妇婴医院

辽宁省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辽宁省肿瘤医院

辽宁省金秋医院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省直机关医疗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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