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绑架还要

20210602期来自:辽沈晚报

声 明

本人李军、陈媛为沈阳市和平区西安街130号(1-5-5)的房屋产权房房主 ,经核查该房屋地址还有原户口人:安凤珍,杨传斌,关英,任毅户口尚未迁出,请于十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不迁将按沈阳户籍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特此声明。声明人:李军、陈媛电话:15909838787

拍卖公告

辽宁省拍卖行受国有单位委托,定于2021年6月10日10时在本行拍卖厅(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33号12楼),对如下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

沈阳市于洪区赤山路【赤山阳光园】

2021年第二批标的商业网点3年租赁使用权拍卖

标的建筑面积约124.41--135.82平方米/套

标的第一年租赁使用权起拍价:9.95--15.6万元/套

预展时间:2021年6月3日至拍卖项目结束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24-2295363818640070777

15541946608【特别提示】

1.竞买人对委托人制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均以认可后方可参加竞买,标的按现状先整体后分拆拍卖。

2.请有意竞买者持有效证件到拍卖会现场交付竞买保证金1万元/牌,办理竞买手续。

3.在拍卖会后的每个工作日10-15时,对剩余标的进行滚动式拍卖。

沈阳药材采购供应站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调查公告

沈阳药材采购供应站职工:

2020年11月3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辽01破申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沈阳药材采购供应站破产清算申请。2020年12月9日作出(2020)辽01破20-1号《决定书》,指定沈阳药材采购供应站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成员。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现管理人就职工债权调查事宜向各职工通知如下:

一、截至2020年11月30日破产受理日,沈阳药材采购供应站是否存在欠付《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的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欠付上述费用的职工,请于2021年6月15日前联系管理人,配合管理人调查职工债权(管理人联系方式:13390584818,联系人:胥律师;管理人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5号财富中心C座三单元1802);

三、逾期未联系管理人配合调查职工债权,管理人将根据审计及沈阳药材采购供应站调查的结果作为认定职工债权的依据。

特此通知.

沈阳药材采购供应站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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