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债务人(详见债务人……

20210610期来自:辽宁日报

各债务人(详见债务人列表,数据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起至借款结清之日止的利息按原贷款合同约定计算):

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沈政发【2017】27号)文件的要求,沈阳市技术改造基金办公室、沈阳市技术开发基金管理办公室合并后整建制转企,并入沈阳创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沈阳市技术改造基金办公室所有的债权、债务及全部资产已合并到沈阳创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为此,特发此公告,请各债务人自本公告之日起,依法向沈阳创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偿还上述债务。特此公告。

沈阳市技术改造基金办公室 沈阳创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6月10日附:债务人情况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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