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绿水青山造福人民泽被子孙

20210603期来自:辽宁日报

共同建设美丽地球家园,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设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

2013年1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政府要强化环保、安全等标准的硬约束,对不符合环境标准的企业,要严格执法,该关停的要坚决关停。国有企业要带头保护环境、承担社会责任。要抓紧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相关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要严惩重罚。要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2014年10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我们组织修订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在环境保护、环境监管、环境执法上添了一些硬招。稳步推进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体制等工作。”

“我对生态环境保护始终高度关注,对一些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格外警惕,近年来多次就此作出批示,要求整改查处,其中就包括2014年8月、9月对青海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和木里矿区破坏性开采作出的批示。你们针对问题进行了综合整治,取得初步成效。”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工作时指出,“今后,对这类问题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不要等到我们中央的同志批示了才行动。发现问题就要扭住不放、一抓到底,不彻底解决绝不松手;同时,要举一反三,从根上解决问题,避免同样的问题在其他地方重复发生。”

“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尽快把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2016年11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要加大环境督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方面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改善。”

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些重大生态环境事件背后,都有领导干部不负责任、不作为的问题,都有一些地方环保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执行不严格的问题,都有环保有关部门执法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强制力不够的问题。”

2013年5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我们一定要彻底转变观念,就是再也不能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一定要把生态环境放在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的突出位置。“如果生态环境指标很差,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表面成绩再好看也不行,不说一票否决,但这一票一定要占很大的权重。”

总书记强调:“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真抓就要这样抓,否则就会流于形式。不能把一个地方环境搞得一塌糊涂,然后拍拍屁股走人,官还照当,不负任何责任。组织部门、综合经济部门、统计部门、监察部门等都要把这个事情落实好。”

2017年5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认真贯彻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要针对决策、执行、监管中的责任,明确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情形。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重视、加强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政府有关监管部门要各尽其责、形成合力。”

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要实施最严格的考核问责。‘刑赏之本,在乎劝善而惩恶。’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只有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制度才不会成为‘稻草人’、

‘橡皮筋’。”

总书记严肃指出:“有些地方生态环境问题多发频发,被约谈、被曝光,当地党政负责人不但没受处罚,反倒升迁了、重用了,真是咄咄怪事!这种事情决不允许再发生!要狠抓一批反面典型,特别是要抓住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不放,严肃查处,以正视听,以儆效尤。”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了40多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方案,从总体目标、基本理念、主要原则、重点任务、制度保障等方面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全面系统部署安排。”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特别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建得好、用得好,敢于动真格,不怕得罪人,咬住问题不放松,成为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

总书记强调,制度的刚性和权威必须牢固树立起来,不得作选择、搞变通、打折扣。要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考核问责。“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要下大气力抓住破坏生态环境的反面典型,释放出严加惩处的强烈信号。对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人,凡是需要追责的,必须一追到底,决不能让制度规定成为‘没有牙齿的老虎’。”

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指出:“陕西要深刻吸取秦岭违建别墅问题的教训,痛定思痛,警钟长鸣,以对党、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履行好职责,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决不能重蹈覆辙,决不能在历史上留下骂名。”

今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构建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要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人类未来,建设绿色家园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梦想。国际社会需要加强合作、共同努力,构建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推动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

2013年7月18日,习近平主席在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3年年会的贺信中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维护能源资源安全,是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中国将继续承担应尽的国际义务,同世界各国深入开展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成果分享,携手共建生态良好的地球美好家园。”

“我们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人类可以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但归根结底是自然的一部分,必须呵护自然,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我们要解决好工业文明带来的矛盾,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标,实现世界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2015年9月28日,习近平主席在出席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指出。

习近平主席强调:“建设生态文明关乎人类未来。国际社会应该携手同行,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坚持走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之路。在这方面,中国责无旁贷,将继续作出自己的贡献。同时,我们敦促发达国家承担历史性责任,兑现减排承诺,并帮助发展中国家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

2016年4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建设绿色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我们要着力推进国土绿化、建设美丽中国,还要通过‘一带一路’建设等多边合作机制,互助合作开展造林绿化,共同改善环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生态挑战,为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作出应有贡献。”

“我国已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主张加快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要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增强我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积极引导国际秩序变革方向,形成世界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要坚持环境友好,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让生态文明的理念和实践造福沿线各国人民。”

气候变化给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严峻挑战,应对气候变化是人类共同的事业。

“中国坚持正确义利观,积极参与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多年来,中国政府认真落实气候变化领域南南合作政策承诺,支持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挑战。”2015年11月30日,习近平主席在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开幕式上指出,“为加大支持力度,中国在今年9月宣布设立200亿元人民币的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中国将于明年启动在发展中国家开展10个低碳示范区、100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及1000个应对气候变化培训名额的合作项目,继续推进清洁能源、防灾减灾、生态保护、气候适应型农业、低碳智慧型城市建设等领域的国际合作,并帮助他们提高融资能力。”

“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将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谋求更佳质量效益。我多次说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这个朴素的道理正得到越来越多人们的认同。”2016年9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2016年二十国集团工商峰会开幕式上指出,“我们将毫不动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我们推动绿色发展,也是为了主动应对气候变化和产能过剩问题。”

2017年1月17日,习近平主席在世界经济论坛2017年年会开幕式上强调:“《巴黎协定》符合全球发展大方向,成果来之不易,应该共同坚守,不能轻言放弃。这是我们对子孙后代必须担负的责任!”

“人与自然共生共存,伤害自然最终将伤及人类。空气、水、土壤、蓝天等自然资源用之不觉、失之难续。”2017年1月18日,习近平主席在“共商共筑人类命运共同体”高级别会议上指出,“我们要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平衡推进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不断开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巴黎协定》的达成是全球气候治理史上的里程碑。我们不能让这一成果付诸东流。各方要共同推动协定实施。中国将继续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百分之百承担自己的义务。”

“面对生态环境挑战,人类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没有哪个国家能独善其身。唯有携手合作,我们才能有效应对气候变化、海洋污染、生物保护等全球性环境问题,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只有并肩同行,才能让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全球生态文明之路行稳致远。”2019年4月28日,习近平主席在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式上指出,“中国愿同各国一道,共同建设美丽地球家园,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这场疫情启示我们,人类需要一场自我革命,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地球。“人类不能再忽视大自然一次又一次的警告,沿着只讲索取不讲投入、只讲发展不讲保护、只讲利用不讲修复的老路走下去。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代表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大方向,是保护地球家园需要采取的最低限度行动,各国必须迈出决定性步伐。”

习近平主席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

‘纸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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