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当天调解结案两起家事案件

20210608期来自:黄山日报

月 日,屯溪区法院立案庭和家事审判团队法官通过悉心沟通,高效快捷调解两起家事案件,从收到原告起诉材料到成功调解仅用时一天,既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又降低了诉讼成本。

该两起案件的原告因特殊原因,均迫切需要尽快解决纠纷。其中一起为赡养费纠纷,原告李某在丈夫去世后,打算和女儿去外地生活,要求继子支付赡养费,故在临走前急于解决好赡养事宜以安心度过晚年。另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涉及一对离异夫妻,双方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判给父亲,后来父亲不幸发生车祸,母亲打算带走小孩去外地抚养,为了让孩子尽快上学,也急于解决好抚养权事宜,遂起诉至法院。

在法官耐心调解下,两起案件的原被告互相体谅,分别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解决了切实需求。两起案件当天立案当天调解是屯溪区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今后该院将继续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真正把“案结事了”落到实处。

·吴 迟·

近期,屯溪区法院黄山经济开发区法庭以新潭镇法官工作室为平台,成功化解桃花岛小区 、期物业管理企业及业主矛盾,避免 起案件诉累。

该小区物业交接过程中存在部分业主物业费未结清、预收物业费未交付情况,导致新旧两家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物业与小区业主之间矛盾频发。该院法官在审理一起物业费纠纷案件中,了解到该小区的相关情况,考虑到相关当事人若选择诉讼程序,将产生至少 起物业纠纷案件,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诉累,便决定主动出击,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在物管办和社区的协助下,法官召集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负责人来到新潭镇法官工作室,认真听取各方陈述意见,协同人民调解员当场释法明理,明确各方责任,引导大家心平气和协商解决问题。最终三方达成协议,化干戈为玉帛,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相应保障,免去了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的讼累,法院的案件增量也从源头有效管控,案多人少矛盾得到缓解。 ·洪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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