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见成效

20210528期来自:黄山日报

5月27日,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五中队交警结合实际,在辖区新安路、黄山路等路段持续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电动车无牌、闯红灯、逆行、不按道行驶、违规载人载物、加装遮阳篷等违法行为,并在严查严管的同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市民平时骑车出行戴上安全头盔,提醒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收到了积极的社会成效。

当天中午11时30分许,在屯溪区新安北路黄山百大附近,一辆电动车因非法加装遮阳篷被执勤交警拦下。“我错了,现在把它拆下来,自己带回去,行不行?”示意靠边停车时,还没等交警开口说话,驾驶人陈女士便主动承认了错误。陈女士说其胳膊不能被太阳直晒,晒了会皮肤过敏,而后脱皮很难看,所以加装雨篷后,心存侥幸继续上路。明知违法却不悔改,民警随即对该雨篷破拆后,对陈女士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请她到“电动车文明交通劝导站”观看发生在黄山市驾驶人身边的交通违法行为警示教育的视频,“我知道错了,再也不装这危险的雨篷了!”

中午11时45分许,一名中年妇女骑乘无牌的电动车驶来,被执勤人员拦停。该女子告知,车子才买了一个月,一直忙于事务,未来得及上牌。不过,对于此类申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五中队中队长王建权说:“对于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现在的罚款标准为5元以上50元以下。目前黄山市执行罚款10元的处罚。”王建权告诉记者,2019年其在屯溪老街口附近执勤时,对于电动车逆向、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等违法行为,起初只是规劝,但是几乎没有什么效果,后来在此设卡现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效果立竿见影,“哪怕是罚款5元,许多交通违法行为者起初都难以接受。但是,随着严管态势加强,类似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还是逐年逐月减少,到现在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大为提高。”王建权说,通过持续整治,执勤人员切实做到“见违必纠 违法不过岗”,迅速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很多电动车车主切实改掉了“怎么方便,怎么走”的交通陋习,社会成效明显。

据介绍,自从3月8日起全市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来,五中队已累计实施交通劝导409起,对于电动自行车未上牌者实施罚款处罚210起,并督促其尽快上牌。同时,查处逆向行驶31起、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9起、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违法行为281起。民警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驾驶电动车上路,请自觉佩戴头盔,走非机动车道,做到不超员、不逆向、不闯红灯等,“交管部门在处罚的同时加强宣传力度,目的就是让大家真正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王建权说道。 ·姚大盛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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