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指导意见

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专项监督

20210609期来自:农民日报

新华社北京6月8日电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8日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日印发《关于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专项监督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对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作出部署,强调各级纪委监委要切实加强政治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推动党中央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新部署新要求落到实处。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党中央对乡村振兴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明确,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工作重心从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的显性目标,转向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综合目标的高质量发展。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贴近中心、服务大局,找准监督检查切入点,推动各级各部门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一系列要求落地落实。要把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压实有效解决老问题、有力遏制新问题的监督责任。

指导意见强调,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节骨眼上,要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做到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

当前,一些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截留挪用等微腐败存量尚未清除,一些隐形变异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又时有发生。 (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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