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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8期来自:农民日报

本报讯(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杨梦帆)为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近日,财政部、商务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2021年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将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健全农村商贸流通体系,促进农村消费,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经验可复制推广的示范县。示范地区物流成本明显降低,农村网络零售额和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有效畅通,助力农民增收致富。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其中,2020年四季度提前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拨付2021年示范县资金以及2019年示范县尾款;2021年下达资金,主要用于预拨2020年示范县尾款和拨付农村电商典型激励县奖励资金。鼓励各地优先采取贷款贴息、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中央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商贸流通体系转型升级。

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以下方向: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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