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幼儿园招生报名

今年招生办法没有变化

20210611期来自:厦门日报

本报讯(记者佘峥)今年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定在8月8日——市教育局昨日公布《厦门市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不过,这个《意见》没有大家最关心的公办幼儿园划片,后者要等待各区公布。市教育局要求,各区教育局要根据《意见》制定本区幼儿园招生细则,于7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和往年相比,今年幼儿园招生办法没有发生变化。以下是要点:

一、幼儿园招生年龄是:符合条件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是:(1)招生片区内适龄幼儿应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适龄幼儿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7日。

市教育局特别指出:入园需求紧张的幼儿园,各区教育局可以依据招生实际,研究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提前预告。

三、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其中纳入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以下两类幼儿:(1)本市户籍适龄幼儿;(2)父亲(母亲)近一年在厦居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其中属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应优先招收本小区户籍适龄幼儿。

此外,各区教育局要于6月30日前组织完成民办幼儿园定级评估工作,并于7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民办幼儿园名单。

四、全市各类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8日(星期日)。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五、报名时应提供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健康卡和体检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需提供的材料以幼儿园的招生通告为准。

powered by 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