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马銮湾新城海沧片……

20210609期来自:厦门日报

因“马銮湾新城海沧片区旧村整村改造(孚中央)”项目用地建设需要,位于国营厦门市第一农场孚中央村76号房屋需拆除,经查档,该房屋未进行权属登记。经现场张贴公告、登报公示,至公示期满该房屋没有相关权利人持合法有效的权属登记材料前来登记。

依照该房屋现状,该房屋属于未办证老宅,因没有合法的产权人,经海沧区政府同意该房屋的处置方案为:先行置换安置房(安置房具体地点为:孚中央北安置房,套数:10套,安置房总面积841.98平方米),仍由现使用人继续使用。若土地部门确认该宗房屋权属、权属人,再根据征收政策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请该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持实际使用证明于2021年6月15日前,前来我公司办公室“新阳街道新阳大厦18楼”签订使用代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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